卡若考古,是西藏最重要的考古之一。卡若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者认为:卡若遗址出土的半地穴房屋、彩陶以及小米、家猪骨骼等,都和黄河流域的原始文化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因此卡若文化源出黄河文化,卡若人从黄河走来。
许多年来,学者们一直认为:西藏高原高寒缺氧,自然环境恶劣,人类居住的历史至多不会超过2500年。然而20世纪70年代末,西藏高原东部的一次考古发现,把这一历史向前推进到距今5000年。
在西藏昌都镇东南约12公里的澜沧江西岸一块不大的台地上,有一个藏族小村庄叫卡若村。村东不远处有一处遗址,面积约1万平方米,东部已遭破坏,残存不足5000平方米。遗址是1977年由昌都水泥厂的工人发现的,紧接着,1978、1979年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又进行过两次发掘,发掘面积1800平方米。从发掘得知,卡若遗址的文化特征是:红烧土和石墙房屋,分圜底、半地穴、地面三种类型,可能出现半地穴楼屋。生产工具以大型打制石器、细石器、磨制石器共存,且以大型打制石器为绝大多数。生活用具主要为陶器,陶质为夹砂陶,手制,纹饰以刻划纹、锥刺纹和附加堆纹为主,发现少量黑色彩绘,花纹多为几何形。器形以罐、盆、碗为基本组合,均为小平底,流和耳不发达。还出土许多碳化粟米及藏原羊、、狍、猪等大量动物骨骼。放射性碳素测定年代为前3000-前2000年左右。遗址分早晚两期。
考古学家把卡若遗址为代表的考古学文化命名为卡若文化。
卡若人建造居址,一般选择河流两岸的舌形台地,面积一般不大。卡若遗址的面积约1万平方米,和平原同类遗址相比要小得多。由于空间狭小,建筑十分密集,卡若遗址已发掘的1800平方米范围内就出土房屋达29座之多,其中还有些是楼屋。卡若人的房屋,一般在10-30平方米之间,其中一座近70平方米。这些房屋的发展序列是:早期主要是半地穴平底和半地穴圜底房屋,稍晚出现地面房屋和双室房屋;到了晚期,主要是石墙房屋,有的还可以复原成半地穴二层楼屋。这种楼屋,上层住人,下层养家畜。
卡若遗址的农作物目前只发现小米一种,但出土数量很多,推测当时卡若人吃的粮食主要是小米。小米耐干旱,耐寒冷,卡若人生活的地方适合种植。
卡若人进行农业生产的工具可能有许多木质工具。木质工具不易保存,所以发现的主要是石质工具和骨质工具,其中石质工具最多,有挖掘用的石铲、石锄等,有收割用的石刀以及研磨谷物用的石磨盘、石杵等。其中出土的石刀数量较多,式样也较丰富。
发掘中,只出土了一种家畜骨骼——家猪骨骼。一般认为,人类饲养家畜的历史,最早的是狗。所以,推测当时除了猪以外,可能还有狗。考古学家还认为,猪的饲养可能和农业经济有关。
卡若人衣着除毛、皮外还有纺织物。从出土的一件陶器底部内(T623:117)留下的布纹痕迹(制陶时留下的)看,每平方厘米经线和纬线各8根。可见织物粗糙,还很原始。另外还出土很多纺轮、骨锥、骨针等。其中出土的骨针不仅数量多,制作也非常精致。
卡若遗址出土一件双体兽形罐,是一件内涵深刻、造型绝妙的艺术品。通高19厘米,形体似雄、雌两兽对卧。其中一体以双勾三角折线纹为主,另一体以双勾菱形纹为主。纹饰采用刻划手法,还施以黑色彩绘。从这件器物可以看出卡若人高超的艺术水准,还可以看出卡若人对世间阴阳两性的理解。
在卡若人的经济生活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交换。估计可能是以物换物的交换,从遗址中出土的玉斧、玉装饰品等玉质制品中可以推测出来。这些玉器制品,玉材多为硬玉类,颜色有碧绿、浅绿、白色等。据调查,它们都不是本地产品,很有可能是从远处交换来的。
遗址中还出土一些贝饰,经鉴定所用材料均为宝贝(COWRIESHELL)。这种贝主要产于我国南海,在黄河流域原始文化中也常常见到用于制作装饰品。因此卡若的贝,极有可能是通过文化传播,或直接、或间接以交换的手段获得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卡若遗址中出土的装饰品,如璜、环、珠、项饰、镯、贝饰、牌饰、垂饰,原料有石、玉、骨、贝等。这些装饰品大多制作精细。例如一件乳白色的簪,长14.6厘米,用骨料磨制而成,明亮光滑,一端呈尖状,一端雕成重叠的蘑菇状,可用于束发。由此可见当时的人并非披头散发。璜有骨璜和石璜两种。其中一件乳白色石璜是用大理石磨制而成的,内径6.2厘米,宽1厘米,厚1.4厘米。全器呈三分之一弧形,两端各一小孔,似玉,质感柔润光滑。璜是佩带在人胸前的饰物,有很强的装饰性。
另外,在发掘中,还出土了两处圆石台,一处直径1.5米,高0.25米;另一处直径为2米,高2.3米,都是用砾石筑成。估计可能是用于祭祀活动的遗迹。
卡若人的社会组织是氏族。卡若人可能处于原始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这从卡若遗址发掘中可以看出。遗址中,出土了近30座房子,面积多在10-30平方米之间。只有一座大房子例外,近70平方米。这种大房子在山区平地空间比较窄小的情况下显得格外突出。一般认为:10-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能住四、五个人,恰好是一个对偶家庭。以母亲为中心,带几个孩子,丈夫是外来的,且不固定。
对偶家庭在全世界许多地区都存在过,是“夫从妻居”的一种形式。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很不稳定,离异是经常的,结合的时间长短不等。由于是夫从妻居,妻子住在自己氏族的房子里,丈夫是从其他氏族嫁到妻子家的。一旦离异,丈夫便离开这个家庭,妻子则带着孩子仍然留在家里,以后再有新的丈夫加入到这个家庭中来。
卡若遗址发现的一座近70平方米的双室大房子,可能有两种功能:一种是女家长、老年人和未成年男子居住的地方,这在民族制材料中可以找到证据。云南纳西族按母系氏族制度特点建造的住宅,是以女性为中心的一套院落组成的:有公共住宅,即女家长和老年妇女带着重孙子和未成年少年居住的地方,还有单独的房间,称“客房”,供已婚女子和外氏族来的丈夫居住。另一种功能,是氏族成员集会议事的场所。
卡若遗址出土的几件玉斧,制作精良,没有使用痕迹,显然不是实用的工具,只能看作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或者是一种权力的象征。该玉斧在70平方米大房子里出土,很可能和权力有某些联系。由此联想起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的一件鹳鱼石斧图陶瓮:外表绘制有一幅鱼石斧图,图的左侧是一只鹳,嘴里叼着一条鱼,右侧是一枚绑在木棍上的石斧。有人解释,鹳和鱼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图腾氏族。可能是鹳氏族战胜了鱼氏族。
考古学家发现:卡若文化除了浓厚的自身特点外,还在许多方面与远在数千公里之遥的黄河流域原始文化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例如,出土的房屋,特别是早期半地穴、地面红烧土房屋,与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极为相似。卡若遗址出土的陶器,与黄河上游马家窑文化,无论从器形,还是从纹饰,都如出一辙。特别是彩陶,虽不如马家窑丰富多彩,但也同祖同宗,最早可上溯到仰韶文化。卡若遗址出土的小米和家猪,其渊源亦可追溯到黄河流域的原始文化。小米,在黄河流域至少有8000年的人工栽培史。猪的人工训养历史在黄河流域也有近8000年的历史。而且是这一区域最早、最普遍的人工饲养的家畜之一(除猪以外,还有狗)。
另外,卡若遗址出土的磨制石斧、石锛、石刀等在黄河流域也有迹可寻。出土的玉璜也与黄河流域有关。玉璜,在黄河流域仰韶文化遗址中就有出土,直到商周、战国至秦,都有使用。早期的玉璜,可能是装饰品,晚期还可能作为礼器。《周礼·大宗伯》曰:“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玄璜礼北方。”
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其时代最早距今8000年以上,最晚距今5000-4000年。根据上面讲的诸多文化现象,有理由认为:卡若文化渊源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卡若文化源自黄河流域,卡若人从黄河走来。
早在距今5000年前,生活在黄河流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原始居民,从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沿着横断山脉东部边缘的深山峡谷来到了西藏高原东部的澜沧江上游地区。他们建造半地穴或地面红烧土房屋,种植小米,饲养家猪,烧制陶器等等。他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还不断地与西藏高原及其他地区的原始居民发生交流,创造出独具特色的卡若文化。
卡若文化的先民们,和中华大地的所有先民一样,用他们自己劳动的双手,胼手胝足,创造着古代文明。